Lease Terms – zh-cn

这是一个示例租约,包含所有通常包括的条款,除了基本租金。

租约条款

安静享有权:  租户有权安静享有房屋,房东不得干扰该权利,只要租户按时支付租金并履行本租约下的所有其他义务。

房屋的占有和交还:  租户有权在租期的第1占有房屋。  在租约到期时,租户应和平地将房屋以良好状态交还给房东或房东的代理人,除合理的磨损外,状态应与租约开始时相同。

房屋的使用: 租户仅应将房屋用作居住用途。  未经房东事先书面同意,房屋不得用于任何类型的商业或贸易。  租户将遵守所有关于房屋使用的法律、规则、条例、法规和命令。

居住者:  租户同意,未签署本租约的客人不得在房屋内居住超过5天,除非事先获得房东的书面同意。

房屋的状况:  租户或租户的代理人已检查房屋、设施、场地、建筑和改进,并承认房屋处于良好和可接受的状态,并且是适宜居住的。  如果在本租约的任何时间内,租户认为条件发生变化,租户应及时向房东提供合理的通知。

转让和转租:  租户 ☐ 应 ☐ 不应 转让或转租本租约的任何权益。所有转租安排必须事先获得房东的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得无理拒绝。  任何未经房东书面事先同意的转让或转租,房东可选择终止本租约。

危险材料:  租户不得在房屋内或周围存放任何危险、易燃或爆炸性质的物品,这可能不合理地增加房屋内外的火灾或爆炸风险,或可能被任何负责任的保险公司视为危险。

公用事业和服务: ☐ 电力,☐ 电话服务,☐ 有线电视,☐ 供暖,☐ 热水,☐ 水,☐ 垃圾收集,X 除雪和 ☐ 草坪维护的费用是提供给公寓的服务/公用事业,作为本租约的一部分,由房东承担,此外还有:每月$35的服务费用。

宠物:  租户不得在房屋内饲养任何宠物,除非事先获得房东的书面同意。  如果房东允许租户饲养宠物,房东将要求额外的$250的押金,以便为租户的宠物可能对房屋造成的潜在损害进行信托保管。

改建和改善:  租户同意在未获得房东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对房屋进行任何改善或改建。  如果对房屋进行任何改建、改善或更改,除去可以在不损坏房屋的情况下移除的设施和个人财产外,它们将成为房东的财产,并在租约到期时保留,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房屋损坏:  如果房屋或部分房屋因火灾或其他意外事件而受损或被毁,而非由于租户的过失,租金将在房屋无法居住期间减免。  如果房东决定不修理或重建房屋,则本租约应终止,租金应按损坏时间进行分摊。  任何提前支付的未赚取租金应退还给租户。

维护和修理:  租户应自费在本租约及其任何续期内保持房屋处于良好、清洁和卫生的状态。  租户应负责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所有修理,这些修理可能因租户的误用、浪费或疏忽,或租户的家人、代理人或访客的行为而受损。  租户同意在未获得房东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在房屋内进行任何油漆工作。  租户应及时通知房东房屋的任何损坏、缺陷或毁坏,或任何设备或器具的故障。  房东将尽最大努力修理或更换任何受损或有缺陷的区域、设备或器具。

检查权:  租户同意将房屋提供给房东或房东的代理人进行检查、维修或改善,或提供约定的服务,或向潜在买家或租户展示房屋,或在紧急情况下。  除紧急情况外,房东应提前合理通知租户进入的意图。租户不得在未获得房东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添加、改变或重新钥匙房屋的任何锁。  房东应始终拥有能够解锁所有这些锁并进入的钥匙。  租户进一步同意在安装任何防盗报警系统时书面通知房东,包括在紧急进入情况下如何解除警报的说明。

逾期居住:  如果租户在租期到期后继续占有房屋(“逾期居住期”),则将根据本租约的相同条款和条件创建新的按月租赁,月租金与本协议中的相同,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  该按月租赁可由任何一方在三十(30)天通知下终止,或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提供更长的通知。

放弃:  如果租户在本租约期间放弃房屋或任何个人财产,房东可以选择通过任何合法手段进入房屋,而不对租户承担责任,并可以选择终止租约。  放弃的定义是租户在没有通知房东的情况下,连续缺席房屋至少25天。  如果租户在租金逾期超过60天的情况下放弃房屋,并且没有合理证据表明租户仍在占用该单元,房东可以选择终止本租约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重新获得占有权。  房东将以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处理房屋内所有被遗弃的个人财产。

延长缺席:  如果租户将离开房屋超过7天,租户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此缺席。  在此缺席期间,房东可以在合理必要的时间进入房屋以维护财产并检查损坏和所需的修理。

安全:  租户理解房东不提供任何安全警报系统或其他安全措施给租户或房屋。  如果提供任何警报系统,租户理解该警报系统并不保证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或足以保护租户在房屋内的安全。  租户免除房东因任何警报系统的故障、安全或缺乏任何警报系统或安全措施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或伤害。

可分割性:  如果本租约的任何部分因任何原因被认为不可执行,则本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如果本租约的任何条款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且如果限制该条款会使其有效,则该条款应被视为按此限制进行解释。

保险: 房东和租户各自应负责维护其在房屋及房屋内财产的适当保险。  租户理解房东不会为租户的财产提供任何保险覆盖。房东对租户财产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无论是因盗窃、火灾、骚乱、罢工、天灾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房东鼓励租户购买租户保险或其他类似的保险以防止损失风险。

约束效力: 租约中包含的契约和条件应适用于各方及各方的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继任者和允许的受让人。

适用法律: 本租约应受伊利诺伊州法律的管辖并根据其解释。

完整协议: 本租约构成各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本协议日期之前的任何理解或陈述。  关于本租约的主题没有其他承诺、条件、理解或其他协议,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  本租约可以书面修改,并必须由房东和租户双方签署。

通知: 根据本租约要求或以其他方式给予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邮寄认证回执请求,邮资预付,或通过隔夜快递服务送达,如果是给租户,则送至房屋,如果是给房东,则送至租金支付地址。  任何一方可以通过上述方式提供通知来不时更改这些地址。

累积权利: 房东和租户在本租约下的权利是累积的,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否则不应被解释为互相排斥。

放弃: 任何一方未能执行租约的任何条款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方随后执行和强制严格遵守本租约每一条款的权利。  房东接受租金并不放弃房东执行本租约任何条款的权利。

赔偿: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租户将赔偿并使房东及房东的财产,包括房屋,免受因租户使用和占用房屋或因任何人或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包括租户)而导致的任何损失、索赔、对任何人的伤害或死亡,或对财产的损害,前提是租户的明确或默示同意,房东的行为或过失除外。

法律费用: 如果租户违反租约条款或未能履行租约中的任何契约,房东聘请律师或对租户提起法律诉讼、反诉或简易程序,租户应对房东因执行本租约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负责,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成本。  如果租户根据本租约对房东提起任何诉讼,而房东胜诉,租户应对房东为辩护该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负责,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成本。

                                              附加条款和条件:

标志展示: 房东或房东的代理人可以在房屋内外展示“出售”或“出租”或“空置”或类似标志,并在本租约的最后30天内进入以向潜在租户展示房屋。  租户同意未经房东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房屋上放置任何标志。

噪音: 租户不得在房屋内制造或允许任何不合理的大声噪音或活动,以免干扰他人的权利、舒适和便利。  不允许在公共区域闲逛或拜访。  家具的送达和搬走应在早上8点到晚上8点之间进行。

停车: 租户被 ☐ 授予 X 不授予使用物业内可能找到的停车位的权限,以便在本租约期间停车2辆机动车。  房东不对因火灾、盗窃、意外或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任何汽车或其内容物的损坏承担责任。

阳台: 租户 ☐ 应 X 不应将阳台用于存储、晾衣或清洁地毯。出于此目的使用阳台将导致每天25美元的罚款。

自行车: 租户拥有的所有自行车应仅存放在房东指定的区域,而不得存放在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包括走廊、入口和大堂。

住宅: 租户仅有权占用上述列出的住所。  本租约不赋予租户使用住所外任何区域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阁楼、地下室或车库,除非获得房东的书面许可。  租户不得在未获得房东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涂刷公寓的任何部分。

水漏: 如果租户注意到厨房、浴室水槽、浴缸或任何其他水龙头有流水,租户应立即通知房东。  如果马桶在运行且无法正常关闭,租户应立即通知房东。如果租户未通知房东任何水漏,并且确定由于此漏水导致水费超出,租户将负责支付水费的差额。

滞纳金: 如果租户在收到通知后的15天内未支付任何额外罚款,将会收取额外的35美元滞纳金。